17年5月30日零晨4时左右,醉酒后的黄某独自一人在公园纳凉,这时,一男子忽然冲出去,欲夺走他的手机上。
黄某在连出5刀后,用随身带的削皮刀,冲着男子背部捅了一刀。男子以后身亡。
黄某在一审时被被判刑期三年,并附加刑事附带民事9800余元。前不久,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消了一审判决,改判黄某没罪。人民法院评定黄某的个人行为归属于正当防卫。
捅了歹徒跳入湖里区避开
案发时,黄某租房子住在株洲荷塘区。当天零晨4时左右,三十岁的黄某喝醉酒赶到荷塘区东湖公园管理中心岛一...
持枪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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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 admin | 1038次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