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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消费者遭男伙伴‘迷晕’”恶性事件,办案人:有疑问不捕

2020.08.03 | admin | 1045次围观

女人在深圳市自助餐餐厅用餐

遭男伙伴下药,性侵犯未遂……

这事不断引起关心

今日(30日),该名女人一则新浪微博

再度引起强烈反响!

今日(7月29日),“深圳市女孩被同行业男子下药”一事当事人微博文章称,对于该案子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存疑不捕”的决策。

“女消费者遭男伙伴‘迷晕’”恶性事件,办案人:有疑问不捕 第1张

实际什么原因?

新闻记者向人民检察院掌握

深圳福田人民检察院答复:

女子被同行业男子“下药”恶性事件:

存疑不捕

7月29日,“深圳市女孩被同行业男子下药恶性事件”当事人微博文章称,她于29日被人民检察院通告,现阶段该案子的裁定結果为“存疑不捕”。

当事人表明,自身被告之因为因涉嫌下药者做出“只是是想看看她的反映”、“根据药物说明书了解不容易对身体有哪些损害”的阐述,及其别的调查取证要素的融合,人民检察院最后做出该决策。

“女消费者遭男伙伴‘迷晕’”恶性事件,办案人:有疑问不捕 第2张

30日中午,新闻记者从深圳福田区办案人获知,现阶段对于该案子的确作出了存疑不捕的决策。

当事人女孩在新浪微博中对司法部门工作员表明了谢谢,但她觉得“另一方那样的叫法确实没法接纳和坚信”,并向办案人表明将坚持不懈自身的需求。她表明自身会坚持到底,“坚信公平正义不容易因辩驳而片面性”。

警察先前通告:

男子因涉嫌奸污被刑事拘留

7月11日中午,网民曝料称在深圳市某自助餐餐厅内,“一女生被男生下药,性侵犯未遂”。12日中午5点半,一新浪微博网民发布新浪微博表明自身是该恶性事件被害当事人。

“女消费者遭男伙伴‘迷晕’”恶性事件,办案人:有疑问不捕 第3张

据该网民在新浪微博中详细介绍,2020年7月4日赵某约其在深圳市某饭店碰面,她在独自一人去饮品区的时候被营业员告之,同学男孩子在其离开之后将一包白色粉末倒进了她饮水的水杯。

当事人表明,在她获知状况前,那一杯水已被营业员以帮助续杯为由拿走,并保存在餐厅厨房。

据她详细介绍,7月10日她在微信朋友圈出文曝出这事后,赵某数次打来电話并在微信上承认错误,他认可该药是以英国选购,是一种“女性用减轻性冷谈药品”,“本为女朋友选购”,自身出自于“好奇的心理状态”、“想看看是啥实际效果”,因此对当事人下药。

“女消费者遭男伙伴‘迷晕’”恶性事件,办案人:有疑问不捕 第4张

7月10日,经调研,深圳福田警察已依规对因涉嫌奸污的行为男子赵某刑拘。

据深圳福田警方报道称——

犯罪嫌疑人赵某(男,22岁)与受害人朱某(女,23岁)根据休闲活动了解,后彼此多根据网络软件沟通交流,有时候碰面。7月4日,赵某邀约朱某在深聚会。

期内,赵某趁朱某离去饭桌时,向其食用的杯子内推广白色粉末(据赵某称其在国外留学时选购),尝试让朱某食用,寻找刺激性。这一举动被饭店职工发觉后立即将杯子换走,并告之了朱某。后朱某向警察举报。

“女消费者遭男伙伴‘迷晕’”恶性事件,办案人:有疑问不捕 第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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