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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文山男子把7岁的继子骗到偏僻的地方,杀人埋尸!

2020.10.06 | admin | 1028次围观

近日,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平易近法院遵守最高人平易近法院下达的履行死刑敕令,依法对2017年,有意戕害继子的李茂信履行死刑。审查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看管。

案件回顾

2017年1月5日,离异的李茂信与丧夫的徐某成婚,并和徐某与前夫所生的7岁儿子陈某宏配合生活生计。

同年6月下旬的一天,李茂信认为陈某宏言语不敬,便产生将其杀死之念。

6月28日19时许,李茂信带徐某到云南省砚山县江那镇成功街李茂信哥哥家中议事。趁徐某在哥哥家打麻将之机,于20时许,驾驶本身的面包车返回镇山水俊园小区家中,将独安闲家的陈某宏带上车,拉载陈某宏到砚山县砚文二级公路盘龙段8千米处,将其带大公路西侧的桉树林中,接纳捂口鼻及扼颈等手段致陈某宏昏倒,再将陈某宏抛入旁边的水塘,并用锄头挖土掩埋,致陈某宏因吸入性梗塞灭亡。

执行死刑!文山男子把7岁的继子骗到偏僻的地方,杀人埋尸! 第1张

砚山县广播电视台图

2018年11月28日,文山州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以有意杀人罪判处李茂信死刑,褫夺政治权利终生。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茂信提起上诉。

云南省高级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2019年12月17日裁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平易近法院核准。

执行死刑!文山男子把7岁的继子骗到偏僻的地方,杀人埋尸! 第2张

砚山县广播电视台图

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复核认为,李茂信有意不法褫夺他人生命,其步履已构成有意杀人罪。李茂信仅因言语矛盾,即精心预谋,将年仅7岁的继子陈某宏骗至荒僻处杀死,并埋尸灭迹,手段稀奇残暴,情节稀奇卑劣,罪恶极为严重,应依法惩处。当然李茂信被抓后照实供述罪恶,但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风险程度,亦不足以对其从轻责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切、充分,入罪正确,量刑适合。审判轨范合法。最高人平易近法院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平易近法院保持第一审以有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茂信死刑,褫夺政治权利终生的刑事裁定。

文山州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在履行死刑前,依法放置李茂信会面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履行罪犯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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