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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称当事人为“歹徒之类的”?同行:违反职业道德

2020.10.20 | admin | 876次围观

近日,一份《辩白定见》激起热议。

这份《辩白定见》显示,在被告人胡某某销售福寿膏罪上诉一案中,浙江省功令支援中央指派律师林维清为其供应刑事辩白支援。

林维清写道:“辩白人认为,小大年夜之狱,应查平易近情平易近心,但自古律法只对心地善良之人宽饶其情……凡不畏苍生,不畏功令之平易近;凡不悔其罪,不善其心之人,只能以科罚诛其罪行恶念。”

在《辩白定见》中,林维清还称本身的奉求人是“宵小之辈”、“险恶之徒”,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切充分,功令适用正确,入罪量刑正确。”

辩护律师称当事人为“歹徒之类的”?同行:违反职业道德 第1张

辩护律师称当事人为“歹徒之类的”?同行:违反职业道德 第2张

△网传林维清律师的《辩白定见》

这份《辩白定见》在收集热传后激起质疑,良多律师透露显露如此辩白有悖职业道德。

有律师发文指出,“如许的辩白定见严重背反律师职业道德,更是严重背反刑诉法和律师法。”“这是以辩白的名义指控了奉求人的罪恶,认为被告人罪有应得。”

还有律师称:“行法援之名,充当第二公诉人,要不得。”

网传资料显示,林维清系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执业于北京华泰(杭州)律师事务所,为该所死刑辩白部主任、公司法务部主任。

10月18日,杭州市律师协会就此事发布布告称,林维清从未担负过浙江省律师协会或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营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2019年曾因背规会面被休止执业三个月。

辩护律师称当事人为“歹徒之类的”?同行:违反职业道德 第3张

以下为布告全文:

杭州市律师协会留意到,近日互联网自媒体中传播一份名为林维清律师的《辩白定见》,激起业内律师稀奇是刑事营业范畴律师的普遍存眷。

杭州市律师协会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等划定将启动行业查询造访轨范,后续进展将应时发布。

经核实,林维清律师从未担负过浙江省律师协会或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营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2019年,林维清律师因背规会面,被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划分赐与休止执业三个月行政责罚和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责罚。

杭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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