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公摊?赠空中花圃?售房时信口开合,交房时只字不提!泌阳尚东壹号第宅:当初合同弄错了!
驻马店市泌阳县的郭师长教师向@河南城市爆料反映:他2019年在泌阳县尚东壹号第宅买的房子,面积120平方米,交了首付22万。购房合同显示,交房时候为2020年10月31日,开辟商为尚东整体。
11月1日,收到开辟商的交房通知。 11月7号交房当天,开辟商强制要求业主先签字后验房,还提出默许15天主动交房!还收取燃气开口费2800元。这部分费用一方面购房合同并没有商定,别的一方面此费用国度已制止收取。
据郭师长教师介绍:更让人生气的是购房合同清楚显示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相等,白字黑字显示公摊为0,然则收房当天却被示知有24平方米的公摊面积。之前答理业主的赠予面积(阳台、空中花圃等有鼓吹页为证))也只字未提。有业主咨询楼盘负责人,对方答复称:当初的合同弄错了!(有视频)。随后,业主前往房管所体会环境,开辟商并未做任何交房备案文件,不具有交房资格(有视频)。像这类环境的业主大年夜概有600多户,业主们多次和开辟商沟通,一向无果。
无奈乞助到@河南城市爆料。
接到爆料,记者当即联系了驻马店泌阳尚东壹号第宅的负责人常经理,常经理就业主们提出的问题作出了以下答复。
关于合同零公摊:当时房管局刚最早做网签系统,呈现疏忽。利用的办理软件没法获得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具体数值,故系统显示此两项数值不正确,最后以实测面积为准。发现后联系房管局,工作人员也出了一份声明。
关于相干证件和然气:泌阳尚东壹号第宅交房备案文件是齐备的,在房管局也有备案燃气材料费本身是不收取的,然则泌阳县到而今也没有出不动产配套相干政策,没有相干文件一定是遵照之前的来履行。
对此事,@河南城市爆料 也会延续存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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