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 admin | 876次围观
12月2日,喷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已终结的“喷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相干案件,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周庭被判刑10个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此前三人已于11月23日当庭认罪。
周庭、林朗彦及黄之锋(图源:喷香港中通社)
据喷香港“橙新闻”报道,周庭听到判决就地抺泪,并在罪人栏内痛哭。她随即提出申请保释期待上诉被拒;黄之锋及林朗彦则未提出申请。
黄之锋曾三度入狱,此次是他“四进宫”。
据港媒表露案情细节,2019年6月21日上午7时许,有示威者在金钟立法会综合大年夜楼周围堆积,有人用杂物梗塞夏悫道,致使严重交通挤塞。
至11时许,现场逾400名示威者堆积,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呈现。黄、林划分以扬声器怂恿在场示威者包抄喷香港警员总部,而周则在旁参与步履。两名警员为阻挠示威者堵路,是以在警员总部汽车进口设立防地。约15分钟后,一辆警车欲驶入警员总部时,遭示威者包抄,周等人站在车旁,反复呼吁示威者分批围堵警员总部两个出进口。
控方称,黄之锋当天扮演“向导脚色”,在较高显眼处发出指令,还带头喊标语。
此案产生前4天,即2019年6月17日,黄之锋才刚刚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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