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3 | admin | 1104次围观
今天早上,濮阳市濮阳县的赵女士再度@河南省都市爆料,称她的停车位首付早已退款到账,向都市爆料表示感激。
爆料回望:濮阳市濮阳县的赵女士向@河南省都市爆料体现,她是濮阳县汇金佳苑一个小区业主,她们小区域内有两个新楼盘,同一个开发商(濮阳市汇金购置产业公司),201812月份,她在小区域内此外一个新楼盘(龙都铭城)售楼部,准备买一个停车场,那时候售楼部称能够选购,停车位原价6.9万余元,她先付了15999元的首付,准备剩下五万元借款做分期付款。
赵女士等了几个月后,售楼部告之,不可以借款,缘故是赵女士所属新楼盘和停车位不一个新楼盘。因此今年9月,赵女士规定退款,开发商也愿意给退,退款办理手续早已递交。可是迄今赵女士未接到退款,数次资询,售楼部称早已提交到财务部,会计又让赵女士找售楼部,彼此之间互相推卸责任,一直不给申请办理,无可奈何赵女士寻找@河南省都市爆料,期待帮助处理。
都市频道栏目之《律师来了》战略合作协议企业“河南省融业法律事务所”丁十一国庆刑事辩护律师有话好说:赵女士与开发商达到了退款的承诺,该承诺合理合法合理,故开发商理应尽早依照承诺将所述账款退回赵女士。现因为开发商的缘故造成延迟退款,依据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赵女士不但能够规定开发商退回相对的账款,还能够规定其担负因贷款逾期退款为自己产生的损害。若在与开发商商议后,其仍拒不履行执行有关责任的状况下,可依规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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