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5 | admin | 915次围观
话给森林公安,积极上缴喂养3年的“野鸟”。
这只“野鸟”整体为乌深褐色,二翼和尾羽长着蓝紫色和翠绿色的眼状斑,与孔雀尾屏类似。经掌握获知,这是波某的爸爸3年以前在农用地挖笋时发觉的“野鸟蛋”,捡回家让老母鸡卵化出去的。因卵化出的小鸟不同寻常,波某便一直将其喂养在家里。
经评定,它是一只孔雀雉,保护植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栖居在海拔高度1500米长的热带丛林、季雨林及山中,大多数独立主题活动于阔叶树下灌木丛草地。一般营巢于低山和山脚下地区繁茂的山林中。巢多放置树杆旁或草丛里中路面上,甚简单,关键运用路面当然凹痕,内垫以荒草茎、落叶或翎毛既成。波某的没证饲养繁育天然的动物的行为违背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2条第1款要求,组成违反规定,但是因为其积极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可从宽惩罚。
现阶段,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对波某做出了收走孔雀雉的行政许可,并将这只孔雀雉转交至野生动植物援助维护站开展救助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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